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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掌握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性收费的情况,加强和改进收费管理,进一步推进收费管理工作向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根据省和常州市发改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的要求,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溧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24年,我市经济运行平稳向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服务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等指标增速均位列常州前列。“2+2+X”产业集群占全市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87%,新能源产业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60.6亿元。获评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入选全省首批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省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入选省重大项目7个、常州市重大项目48个,重点聚焦职业教育、医疗卫生、产业园基础设施等领域,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扩内需、稳增长和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08.4 亿元,增长6.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4亿元,增长5.1%;规上工业产值3416.5亿元,增长-0.4%;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7%;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5万元、增长5%。
二、收费统计情况
据统计我市2024年度参加收费情况报告的单位共148家。全市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等收费(不含医疗收费)总额为7.12亿元,比2023年7.49亿元减少0.37亿元,同比减少4.98%。收费总额占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的6.45%,占全市GDP的0.42%。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金额达3.51亿元,占收费总额49.3%,比2023年度3.63亿元减少0.12亿元,降幅为3.4%;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3.27亿元,占收费总额45.93%,比2023年度3.55亿元减少0.28亿元,降幅为7.95%。
三、收费统计数据变化原因
2024年,我市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都能较好的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管理,做到“阳光收费”,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从统计数据看,收费主要集中在教育、法院、住建(城管、房管)、自然资源、新版广电(版权)、水利、交通运输、民政等部门,全年收费总额为6.91亿元,占全市收费总额的97.05%,以上八大部门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教育部门收费总额减少。2024年收费总额为40187.84万元,同比减少4004.90万元,降幅9.06%。其中,教育服务性收费26519.28万元,同比减少8.85%,主要是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伙食费的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16848.76万元,同比减少11.58%。保育保教费8743.63万元,同比减少10.16%。
2.法院部门收费总额增加。法院收费主要是诉讼费,2024年收费总额为8258.04万元,同比增加1842.40万元,增幅为28.72%。
3.住建(城管、房管)部门收费总额减少。2024年收费总额为8088.48万元,同比减少294.25万元,降幅为3.51%。其中,污水处理费5132.77万元,同比减少8.91%。房产测绘服务收费2425.56万元,同比增加32.11%。
4.自然资源收费总额减少。2024年收费总额为3932.98万元,同比减少200.59万元,降幅为4.85%。其中耕地开垦费3222.98万元,同比增加56.22万元,增幅为1.78%。不动产登记费710万元,同比增加85万元,增幅为13.6%。
5.新版广电(版权)收费总额增加。该部门收费项目主要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2024年收费总额为3608万元,同比增加31万元,涨幅为0.87%。
6.水利部门收费总额减少。该部门收费项目主要为水资源费(含超计划取水加价收费),2024年收费总额为1942.74万元,减少19.72万元,降幅为1%。
7.交通运输部门收费总额减少。该部门收费项目主要为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公路),2024年收费总额为1654.15万元,同比减少80.54万元,降幅为4.64%。
8.民政部门收费总额减少。该部门收费项目主要为殡葬服务收费,2024年收费总额为1471.47万元,同比减少714.74万元,降幅为32.69%。
四、收费管理统计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总体来说,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服务性收费行为规范,秩序良好,但在此次收费统计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政策的统计和宣传工作。各收费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省、市各项收费政策的更新和调整措施,大力做好相应宣传工作。对于收费统计的要求、标准和相应管理要求要及时和各收费部门解释到位,对于收费统计管理人员的相应疑问可以通过政府通讯录等方式及时沟通,提升收费年报的统计效率。
2.收费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收费单位对填报收费统计数据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进度慢,不按规定进行上报,逃避管理。另外个别单位因工作人员流动问题,需完善管理培训机制,建立收费统计工作日志,以便提升数据统计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3.各收费单位应加强收费项目动态管理工作。一方面有涉及本部门收费项目或标准调整的政策出台后,收费单位应及时调整更新,否则会导致有些收费金额统计不够准确,很难反映具体收费项目收支数额增减变化情况。另一方面收费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动的,如法人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应及时联系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进行更新。市发改委也将及时更新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并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以利于社会各界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和我市收费秩序的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