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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溧阳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250户中低收入家庭拨付第四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46.5万元,全年共计拨付159万元。
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提供给本市中心城区及各镇中心镇区范围内,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等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为主,其中最低收入等特殊无房困难群体可以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租赁补贴政策按照困难程度不同,对申请家庭实行阶梯补贴,其中最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6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4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2元。单人家庭补足40平方米、2人家庭补足50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补足60平方米。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统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致力于让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