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人工智能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市级部门 >>城管局 >>检查主体 >>内容

溧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检查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5-06-25 浏览次数:    来源:城管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郑红金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地址:溧阳市燕山路22号

邮政编码:213300

举报投诉电话

0519-87224444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检查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二、城市规划管理的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三、市政道路管理的检查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四、园林绿化管理的检查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五、物业管理的检查依据:

《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六、环境保护管理的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七、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的检查依据:

《常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事项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