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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市级部门 >>城管局 >>检查主体 >>内容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郑红金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地址:溧阳市燕山路22号
邮政编码:213300
举报投诉电话
0519-87224444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检查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二、城市规划管理的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三、市政道路管理的检查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四、园林绿化管理的检查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五、物业管理的检查依据:
《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六、环境保护管理的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七、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的检查依据:
《常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