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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136 号)、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常州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2月份)的通知》(常发改〔2025〕53号)文件要求,我委编制了《溧阳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2月份)》(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将政府取消和暂停的收费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加强行业收费监管。
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清单。
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公布后如涉及收费项目的新增、取消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优惠、减免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发改委将进行动态更新,并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目录清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原《关于公布溧阳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4年2月份)的通知》(溧发改〔2024〕73号)废止。
附件:溧阳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2月)
附件:
溧阳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截至2025年2月)
收费项目名称
是否涉企
是否行
政审批
前置
是否涉进出 口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一、物业服务收费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汽车停放收费
否
溧发改[2011]430号
溧发改[2014]236号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住建部门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溧政发[2021]25号
溧发改[2023]375号
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停车办
公安、城市管理部门
三、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
是否涉进出口
收费文件(文号
(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费
是
常价费[2009]122号
常发改[2019]270号
发展改革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二)一般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费
常价服[2016]39
四、供水服务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
溧水务[2011]3号
水利部门
五、供气服务收费
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
溧发改[2019]375号
六、有线电视服务收费
有线电视网络配套工程建设费
溧发改[2014]235号
文广旅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