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人工智能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市级部门 >>农业农村局 >>检查频次上限 >>内容

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日期: 2025-10-13 浏览次数: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媒体曝光、应急处置、行政处罚等工作需要,以及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不受检查频次上限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