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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卢义明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邹礼梦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自行免职,不另行文。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