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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督促部门及时更新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信息,切实保障市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照申请人诉求,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收集相应资料,规范制作答复文本。本年度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5件,办结64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接到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2条,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3篇,其中制作图文解读15篇,制作专题专栏6期,视频直播16期,新闻发布会3期,开展意见征集14期,政策性在线访谈4期,政策咨询在线调查8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充实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1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持续对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和季度检查,并及时提醒各责任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推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6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2024年度政府网站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质量不够高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部门的公开意识,强化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二是加强管理,定期对网站进行监测,发现不足立即整改,确保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拓宽。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逐步增加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