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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赋予溧阳高新区和溧阳经济开发区的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
调整后进驻的事项,由市级主管部门指派的机构或者人员行使;委托的事项,由市级主管部门和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委托协议后委托开发区行使。此外,原赋权文件中所涉及的如“发包手续”“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等非行政权力事项,仍可按照原工作模式运行。
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要依照清单明确的事项和赋权方式行使行政权力,做好事项业务相关的交接,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确保事项衔接运行顺畅。市级主管部门要支持、指导两区开展事项承接工作,加强指导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明晰双方职责边界与分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原则上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
附件:1.赋予溧阳高新区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清单(2024版)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赋予溧阳高新区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清单(2024版)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市级主管部门
赋权方式
备注
1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其他行政权力
市发改委
进驻
2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3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行政许可
市资规局
5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
行政确认
6
不动产统一登记
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
首次登记
7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市住建局
委托
8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市城管局
9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0
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许可
1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2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
市交通局
13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14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市水利局
15
取水许可
16
企业登记注册
市数据局
17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18
食品经营许可
19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20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1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22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23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24
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25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6
移植城市树木审批
27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28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2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3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2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3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4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附件2
赋予溧阳经济开发区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清单(2024版)
市交通运输局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