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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溧城街道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和消毒灭原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766/2026-0000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街办发〔2026〕6号 发布机构:溧城街道
产生日期:2026-03-17 发布日期:2026-03-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溧城街道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和消毒灭原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溧城街道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和消毒灭原行动方案》的通知
溧街办发〔20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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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溧城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和消毒灭原工作的通知》(溧动防指办〔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溧城街道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和消毒灭原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溧城街道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和消毒灭原行动方案

溧阳市溧城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溧城街道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和消毒灭原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继续推进犬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统筹抓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病种免疫工作。重点做好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做到免疫操作正确规范、疫苗使用科学合理、标识佩戴符合规定、档案记录认真详实、疫情疫病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二、实施内容

(一)开展畜禽养殖情况调查摸底。各村(社区)对辖区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情况进行摸底更新,统计养殖品种数量、应免疫数量等信息。同步做好休闲观光类家庭农场、萌宠乐园、商业综合体、学校劳动教育等新型养殖经营业态的畜禽养殖情况普查,继续开展牛羊散养户养殖情况专项摸排。

(二)实施畜禽免疫接种。按照相关文件和技术要求,在全年各轮集中防疫行动期间,对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和犬狂犬病所有应免畜禽及犬只进行全面免疫,对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羊痘等非强制免疫病种按需进行免疫。

(三)继续开展牛羊布病监测筛查。畜牧兽医站要结合牛羊养殖情况,制定牛羊布病筛查方案,并按“从规模到散养、从重点到一般”的顺序对辖区内所有牛羊养殖场(户)进行监测筛查全覆盖;对外省市调入牛、羊必须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结束后采样送市畜牧兽医站检测,全群血清学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混群饲养。种用、乳用牛羊按省市有关检测要求进行筛查。

(四)认真开展防疫效果绩效评估。畜牧兽医站统筹开展畜禽采样,送交市畜牧兽医站开展统一检测,查漏补缺,以检促防,确保免疫工作切实有效。街道政府将在各轮行动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价。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各村(社区)根据方案要求完成散养畜禽及犬只的摸底调查,包括休闲观光类家庭农场、萌宠乐园、大型综合体、学校、厂房等其他有畜禽养殖的生产企业,填写统计表报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站要提早谋划,做好疫苗、免疫标识、防护用品、注射器、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准备、人员培训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从3月16日起至4月30日结束;夏季集中补免行动从7月1日起至8月31日结束;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从9月1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春秋两季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夏季集中免疫行动期间重点做好新补栏畜禽及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确保全年群体免疫密度、应免密度和免疫效果达标。

(三)总结阶段。各村(社区)要配合畜牧兽医站及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估,对漏免或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及时补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形势,牢固树立防疫优先理念,要科学分析辖区内主要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逐村逐户进行防疫,确保组织发动、技术服务、防疫监管等各项工作及时到位。

(二)夯实防疫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疫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要通过防疫政策宣传教育、印发疫病防控技术要点、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引导相关从业主体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

(三)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负责统计填报《畜禽摸底调查表》《牛羊散养户养殖情况普查表》和《新型业态畜禽养殖普查表》,并根据畜牧兽医站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上报。联系人:兽医站,陈凡,186****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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