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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5〕70号)及《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溧政发〔2026〕2号)精神,切实做好溧城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总体要求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扎实做好本次普查工作,对于全面摸清溧城街道农业农村发展现状,精准把握“三农”发展新特征、新趋势,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动员,周密组织实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有效的举措,全力保障普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
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农村住户(涵盖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与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委会)。普查内容聚焦农业现代化进程与乡村全面振兴,重点涵盖农业生产条件、粮食与食物安全保障能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状况、乡村建设治理实情、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等五大核心领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涉及2026年全年数据。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决定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全面负责街道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与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日常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与工作督导职责。各成员单位应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确保普查各阶段任务有序推进、高效落实。
四、普查的人员和经费
各村(社区)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把文化素质高、熟悉当地情况、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责任意识强、善于沟通、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中,为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人员力量保障。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确保按要求开支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普查工作要求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要强化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及基层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与工作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溧城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溧城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马建强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宇舟 人大工委主任
史淑瑜 党工委组织委员
朱 超 党工委宣传委员
倪 伟 党工委政法委员
成 员:马 辉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主任
雷灵灵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美华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赵旭东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芮海飞 政法和事业办公室主任
刘羽丰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朱智纲 建设办公室主任
李爱华 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石 俊 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费 翔 城中派出所所长
狄云鹏 城南派出所所长
郝 敏 清安派出所所长
彭 庆 溧城市监分局局长
张卫宇 溧城税务分局局长
周毅庚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溧城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倪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羽丰、石俊同志兼任,经济发展办公室所有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普查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即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