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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文体广旅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1.健全领导机制: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法治专题会议6次,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
2.周密部署规划: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
3.保障经费投入: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普法宣传、人员培训、法律顾问、执法装备等必要支出,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文旅市场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平均压缩30%。全年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62件,无超时、违规现象。
2.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平台等智慧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检查计划并公示,对守法诚信企业实现“无事不扰”。
3.提升执法效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旅场所219家次。聚焦文旅市场、高危体育项目(游泳)、未成年人保护、“扫黄打非”等重点领域,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76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8件,1起跨区域旅游案件获文旅部通报表扬,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选中实现“十佳案卷”“优秀案卷”及“重大案件”评选“全满贯”,为全省唯一。
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江苏省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经营者加强行政指导,全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4起,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件8起。
5.强化区域执法协作:牵头成立长三角“一地六县”(溧阳、宜兴、长兴、安吉、广德、郎溪)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联盟,签署《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框架协议》,发布《长三角“一地六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构建信息互通、执法联动、标准互鉴的区域协作新机制。该创新举措已入选省文旅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省发改委《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典型经验和典型场景》,有力促进了区域文旅市场一体化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决策科学性民主性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对11项重大决策事项、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
2.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与诉讼、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119份,参与涉法事务指导7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音像记录。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经过合法性审查。
2.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坚持党建引领,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线上微课堂”(全年组织学习18期)、“线下专题培训”“以案施训”“跨区域交流”(选派8人次参加上级培训)、举办“文化执法大讲堂”12期等方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以评促改,规范执法行为。
3.强化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提案24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受理并办结文旅市场投诉82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6%。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溧阳文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务信息250余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内部流程控制,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实行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受理、转办、反馈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
2.发挥行政复议和诉讼作用: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抓实系统内普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12次。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以及文旅领域专业法律法规。
2.拓展普法阵地:充分利用文博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旅行社门店等文旅阵地,设立法治宣传角,播放法治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
3.丰富普法形式:结合“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进景区”“扫黄打非进校园”“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普法活动12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服务群众超万人次。
4.注重新媒体普法:依托“溧阳文旅”公众号,定期推送文旅法律法规解读、以案释法案例。尝试制作发布“不合理低价游”等普法短视频,通过执法人员现身说法,增强普法趣味性和实效性,浏览量和社会反响良好。
5.深化“法律进企业”:针对文旅市场经营者,组织法律法规培训会和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引导其依法诚信经营。
(八)突出文旅特色,打造法治建设亮点
1.推动法治与文旅融合:探索“法治+旅游”模式,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景区建设、旅游线路设计和文旅活动之中,使游客在游览体验中感受法治精神。
2.赋能产业发展:通过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普法宣传,为文旅市场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全年接待游客3192.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6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和4.7%。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2025年,局党委书记、局长宋玲园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
1.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12次,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组织全局性法治专题讲座和学习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2.统筹谋划部署法治建设:主持研究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一地六县”执法联盟的建立建设。
3.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调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全年主持局党组会对11项重大决策、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4.督促班子和队伍依法履职: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内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本年度单位无行政诉讼案件。
6.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支持创新普法形式,推动普法与文旅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普法实效。
7.强化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各科室、局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在宋玲园同志的带领下,全局法治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1.法治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有待加强:学习内容有时偏重于与文旅业务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整体理论体系学习钻研不够深入。存在一定的“实用主义”倾向,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谋划推动行业长远发展的能力仍需提升。原因分析:业务工作繁忙,导致系统性学习相对不足;学习安排上对基础法治与专业法规的结合度有待优化。
2.对新业态新问题的法治应对能力有待提升:电竞酒店、网络直播营销等文旅新业态迅猛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对滞后,监管实践中有时面临依据不足、手段不多的问题。对新业态潜在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不够完善,平衡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与防范风险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原因分析:新业态发展变化快,监管经验需要积累;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在应对复杂新问题时的响应速度和效能有待提高。
3.法治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机制有待完善:法治审核尚未完全嵌入项目审批、市场管理、行政执法等业务工作的全流程,存在“事后补位”现象。在文旅产品开发、活动策划中,主动植入法治元素的意识不足,法治工作对业务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原因分析:法治与业务工作的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将法治建设融入业务流程的具体指引。
4.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普法宣传虽然覆盖面广,但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精准化普法供给不足,部分民宿经营者对相关法规要求不熟悉。普法形式仍以发放材料、悬挂标语等传统方式为主,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探索不够深入。原因分析:对不同受众的法治需求调研不够精细;普法工作创新意识和能力需提升,资源投入有待优化。
四、下一年度计划
2026年,市文旅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薄弱环节,持续发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法治素养
1.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等权威读本,每季度举办1次法治专题研讨,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2.开展“法治能力提升”活动,通过专家辅导、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3.推动建立各科室法治履职清单,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压实法治责任。
(二)创新监管服务,有效应对新挑战
1.加强对文旅新业态发展规律和监管需求的研究,积极探索适用于新业态的“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为创新提供适度空间。
2.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等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共享、风险研判和联动响应,提升对新业态风险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行智慧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法治业务深度融合
1.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推动法治审核环节前移,确保依法决策贯穿业务工作始终。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3.探索建立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协同机制,在项目规划、活动策划、产品开发等环节明确法治审核要求和法治文化融入,实现法治与业务同频共振。
(四)增强普法实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1.推行“点单式”精准普法,深入调研不同经营主体的法治需求,开展针对性强、内容实用的专项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水平。
2.大力创新普法形式,鼓励创作法治文创产品、拍摄优质普法短视频、开展法治主题文旅活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覆盖面。
3.提升景区、文博场馆等文旅载体的法律服务功能,探索设立固定或流动的法律咨询点,健全“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和游客获取法律服务。
(五)巩固区域协作,提升协同治理效能
1.深化长三角“一地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联盟建设,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标准互认等机制,拓展协作领域,打造区域执法协作样板。
2.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文旅市场秩序。
五、其他情况
2025年,市文旅局法治建设工作获得了上级肯定,“一地六县”执法联盟案例入选省级典型,跨区域案件获文旅部通报表扬,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
2026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溧阳文体广旅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更大贡献。
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