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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全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禁垦区域范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分布于戴埠镇、南渡镇、上黄镇、上兴镇、社渚镇、天目湖镇、竹箦镇、古县街道、昆仑街道、溧城街道、常州监狱。具体分布区域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0日。
附件:溧阳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禁垦区域分布范围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