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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溧阳水利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溧阳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准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锚定“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建设目标,以河湖长制为总抓手,将法治建设贯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全链条,扎实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能力提升,为保障全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坚持法治引领与实践创新相结合,聚焦制度完善、执法提质、普法增效、服务优化四大维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健全法治制度体系,筑牢依法履职根基
1.完善统筹推进机制。进一步优化“党委领导、科室协同、全员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与水利项目建设、河湖治理、防汛抗旱等核心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确保法治建设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2.规范决策管理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步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重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配置、河湖保护、排水管理等领域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
3.细化权责运行体系。结合2025年水利职能调整和执法实践,动态更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行政执法职权126项,细化履职标准和责任主体,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管到位”的履职体系。针对河湖长制推进中的权责衔接问题,制定《溧阳市河湖长制权责清单(2025版)》,厘清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及水利部门职责边界,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执法监管效能,守护水事生态秩序
1.构建多维巡查执法体系。依托三级河湖长工作体系,构建“日常巡查+智慧监管+专项整治”的立体化执法模式。全年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逾2.9万次,水政执法人员开展陆地巡查258次,巡查河道里程1455公里;出动船艇巡查22次,巡查水库及重点水域里程327公里,实现管辖水域全覆盖。创新运用“无人机+河长制”巡河模式,全年通过智慧巡查发现并交办水事问题1970个。
2.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聚焦河湖“四乱”、圩堤保护、养殖尾水排放等重点领域,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社渚镇综安办开展黄家港圩堤乱垦乱种专项整治,清理违规种植区域12处,恢复圩堤原状300余平方米,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圩堤保护意识。深入推进“清剿水葫芦,整治水环境”专项行动,在主干河道与支流交汇处布设拦截打捞点,采用“机械+人工”“拦截+打捞”模式,累计清理水面漂浮物3.8万余吨,有效遏制水生植物泛滥态势。针对64条重点支浜消劣整治,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偷排漏排行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目前49条支浜已完成阶段性验收。
3.健全跨区域协同机制。主动对接周边地区,建立跨省、跨区县水行政执法协作体系。联合宜兴市开展上黄河、中干河等跨界河道清障专项行动,清除非法渔网、鱼簖、沉船等障碍物83处,恢复河道行洪能力,同步建立跨区域联合巡查和“回头看”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深化与安徽郎溪等地区的漂浮物清理协作,通过建立联动工作群,实现巡查、通报、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破解“你打我漂”治理困境。全年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4次,处置跨界水事问题4个,形成区域治水合力。
4.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案件办理流程,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起,行政许可案件54起,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无行政复议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15卷,整改问题5个,办案质量显著提升。加强镇(街道)综合执法指导,组织业务培训2次,现场指导执法工作6次,规范基层执法行为。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水氛围
1.聚焦重点节点集中宣传。以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为契机,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水务集团等单位,在天目湖景区、乡镇集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场,围绕“强化水安全保障,推动绿色发展”主题,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20余人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进水利工程”“宪法进乡村”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普及宪法及涉水法律法规,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
2.针对重点群体精准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定制化普法培训。面向354名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开展河湖管理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次,提升履职法治化水平;针对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在社渚镇等养殖集中区域开展“养殖尾水治理法治宣讲”活动3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河湖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指导规范尾水排放,推动生态养殖;为6个续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法治课堂”,强化施工单位合规意识,保障工程建设依法推进。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培训6次,培训人员320余人次。
3.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依托新媒体平台,开设“水法治微课堂”专栏,制作普法短视频15条、法治漫画10幅、典型案例解读12篇,累计阅读量超5万人次。在幸福河湖建设点位、水库管理处、河道岸边等场所设置法治宣传长廊12处、宣传栏35块,将普法阵地融入群众生活场景,营造“随处可见、随时可学”的普法氛围。培育226人的“民间河湖长”队伍,发挥其在普法宣传、监督举报中的桥梁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治水的良好格局。
(四)优化政务服务质效,提升法治服务水平
1.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水利审批高频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程网办”模式。对青龙山水库扩容、沙河水库灌区续建等重大项目,实行涉水审批告知承诺制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提前介入提供前期咨询,保障项目快速落地。全年累计办理涉水审批事项54件,其中全程网办率达92%,审批效率同比提升35%,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达99%以上。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水利政策法规、执法动态、审批结果、财政预决算等信息108条,重点公开6个续建项目、3个新建项目的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年依法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得到申请人认可。
3.畅通诉求化解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网络投诉等平台,建立涉水诉求“接诉即办、闭环管理”机制。全年累计受理各类涉水诉求46件,涉及河道整治、供水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化解率98%以上。针对1970个河湖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按时办结1893个,按时办结率96.09%,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带头统筹谋划法治工作
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年初主持制定《溧阳市水利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10项重点任务和28项具体举措;年内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执法、跨区域协作、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执法装备更新、普法经费保障等实际困难。亲自参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法治宣传活动,带头宣讲涉水法律法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带头提升法治素养能力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涉水法律法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全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5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河湖长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主动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法治培训和专题讲座,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依法治水经验,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三)带头推进依法履职尽责
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青龙山水库扩容、长荡湖退圩还湖等重大项目决策前,主动听取法律顾问和专家意见,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对跨区域河道清障、圩堤乱垦乱种整治等重大执法行动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办理。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年开展专项督导3次,对各科室、下属单位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
(四)带头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配置,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执法一线。支持法律顾问开展工作,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执法人员培训投入,亲自审定培训方案,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执法人员授课,组织开展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实战化训练,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关心执法人员工作生活,协调解决执法车辆、无人机等装备更新事宜,为法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与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与群众对优质水利法治服务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执法队伍建设仍有短板
一是人员力量依然不足。市水政监察大队核定编制5名,实际在编3名,非编人员2名,专职负责执法工作人员的仅3名。由于机构编制调整,市水政监察大队于上半年撤销。面对全市广阔的水域面积、众多的水利工程和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现有执法人员难以实现监管无死角,部分偏远支浜、小型水库的巡查频次不足,存在监管盲区。二是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执法人员中具备法律、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等复合型知识的人才较少,对“智慧执法”设备的操作应用能力不足,面对养殖尾水排放监测、生态损害鉴定等新型执法场景,调查取证和法律适用能力有待加强。三是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基层执法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年轻执法人员培养滞后,存在“青黄不接”现象,创新执法理念和方式的能力不足。
(二)基层法治治理难度较大
农村地区水事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且治理难度较大。部分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圩堤保护、河道禁渔、尾水排放等规定不了解,存在私自开垦圩堤、设置非法渔具、违规排放养殖尾水等行为。在执法过程中,部分群众存在抵触情绪,甚至出现抗拒执法、逃避执法的情况,增加了执法难度。此外,农村地区水事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强、分散性广的特点,发现和取证难度大,一旦处置不当,容易引发干群矛盾。
(三)法治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智慧执法体系尚未完善。虽然已初步运用无人机、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但尚未建立统一的水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平台,执法数据未能与河湖长制管理平台、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平台实现全要素共享,存在“信息孤岛”现象。执法案件办理、巡查轨迹记录、问题处置跟踪等环节仍较多依赖人工操作,效率不高。二是信息化监管覆盖面不足。对小型水库、偏远支浜等区域的视频监控覆盖率低,难以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对水事违法行为的预警、发现能力有限。三是数据应用能力不足。未能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挖掘水事违法行为规律,精准监管、精准执法的能力有待提升。
(四)普法宣传实效性仍需加强
普法宣传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一是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仍以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为主,对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的运用不够充分,难以吸引年轻群体和农村群众的注意力。二是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未能根据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推送内容,对养殖户、水利施工企业等重点群体的个性化普法服务不足。三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普法宣传多集中在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普法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持续影响,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效果不够明显。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水利和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聚焦存在的短板弱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着力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提质增效,为溧阳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充实执法人员力量。积极争取编制,合理配置水行政执法人员;规范非编人员招录和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升执法队伍稳定性。鼓励年轻干部投身执法工作,优化队伍年龄结构。
2.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制定2026年度精准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法规、智慧执法设备操作、新型执法场景应对等专题培训,全年计划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例研讨、跨区域执法交流、模拟执法演练等活动,提升实战能力。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培养复合型执法人才。
3.完善队伍管理机制。建立执法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将执法质量、办案效率、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老带新”传帮带机制,促进年轻执法人员快速成长。
(二)深化执法监管创新,提升法治治理效能
1.完善立体化执法体系。优化巡查路线和频次,加大对偏远支浜、小型水库等薄弱区域的巡查力度。深化“无人机+视频监控+人工巡查”的智慧监管模式,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提升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
2.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聚焦支浜消劣、圩堤保护、养殖尾水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设置渔具、偷排漏排、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3.健全协同治理机制。进一步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完善与宜兴、郎溪等周边地区的联合巡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乡镇政府、公安、司法、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基层水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基层法治治理合力。
(三)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提升智慧治理水平
1.搭建一体化执法信息平台。整合执法案件办理、巡查监管、河湖长制管理等数据资源,搭建统一的水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平台全要素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
2.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执法人员信息化技能培训,熟练运用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在线监测等智慧执法手段,提高执法精准度和效率。扩大小型水库、重点支浜等区域的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实现实时动态监管。
3.强化数据分析应用。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挖掘水事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精准识别监管重点区域和对象,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建立执法数据统计分析机制,为法治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优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水氛围
1.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微信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普法作品,如执法现场短视频、普法情景剧、典型案例解读等,提升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加强线下普法阵地建设,在幸福河湖建设点位、农村集市等场所打造特色普法长廊,扩大宣传覆盖面。
2.开展精准普法服务。针对农村群众、养殖户、水利施工企业等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咨询、定制化宣讲等方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民间河湖长”作用,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
3.健全普法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办案、审批服务、工程建设全过程。建立普法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群众法治需求调研和普法效果评估,及时优化宣传内容和方式。
(五)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法治服务水平
1.持续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压缩涉水审批时限,扩大“全程网办”“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加强对“十五五”规划重点水利项目的提前介入和跟踪服务,实行定制化帮办代办,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2.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水利政策法规、执法动态、项目进展、财政预决算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
3.畅通诉求化解渠道。健全涉水诉求“接诉即办、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置群众诉求。完善涉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法治建设专项工作推进情况: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收官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普法检查验收任务。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全局75名执法相关人员全部通过考试,通过率100%。
下一步,溧阳市水利局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水平,扎实做好“十五五”水利规划开局工作,为溧阳打造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坚实的水利法治保障。
溧阳市水利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