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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6〕42号、苏农计〔2026〕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主申报、镇级推选、市级评审,拟定下列经营主体为2026年部级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试验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6年6月4日至6月10日。
序号
经营主体
1
溧阳市埭头镇何家桥农机专业合作社
2
溧阳市南渡东森粮食种植家庭农场
3
溧阳市竹箦志华家庭农场
4
溧阳市科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5
溧阳市戴埠南洋农机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葛家颖 联系电话:0519-87100863。
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