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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西门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核查,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4年度、2025年度的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现予以公告。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住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终止经营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附:连续2年未按规定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38户)
附件:连续2年未按规定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38家)(2).xls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