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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力士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力士汽配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二期扩建项目
溧阳市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昆仑街道腾飞路北侧、南山大道西侧
基本情况:投资50000万元建设力士汽配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二期扩建项目,产能为年产汽车零部件6000万件。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进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氩弧焊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自动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尘灰、废渣、废布袋、废包材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依托原2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一般固废贮存依托原15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区。
2
溧阳连宏科技有限公司
注塑项目
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街道晨阳路2号
基本情况:投资5000万元,租用溧阳市昆仑街道晨阳路2号,租用厂房面积2010平方米(其中一期890平方米,二期1120平方米),年产注塑支架500万件。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至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4、固废: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铁桶。新建5平方米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
江苏丽阳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电子仪表生产加工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永盛路15号18幢102室
基本情况:拟计划投资3000万元,购置厂房2012.81平方米,年产200万只单相电能表和50万只三相电能表。
2、废气:项目清洗、总装配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包含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
4、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焊材外售综合利用;废擦拭布、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