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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社渚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1
溧阳市水利局
社渚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
江苏省溧阳市社渚镇人民路87号
基本情况:溧阳市水利局投资建设“社渚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并通过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溧发改〔2026〕91号)。为显著提升区域污水收集率和处理效率,解决社渚镇生活污水带来的污染负荷,溧阳市水利局拟对社渚污水处理厂进行原址扩建,本次扩建规模为0.4万m3/d,使其达到0.8万m3/d的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工艺与现状一致,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如下:依托现有排污口,最终经排污口排入社渚河,污水排放量为0.8万m3/d。
(1)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为0.4万m3/d,使其达到0.8万m3/d的处理和排放能力,尾水排入社渚河。
(2)入河排污口位置:位于社渚河上,社渚河汇入梅渚河交叉口上游约2600米,社渚河左岸,东经119°15′43″,北纬31°19′2″。
(3)性质:扩大入河排污口;排污口类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以岸边明渠排放。社渚河。
二、废水接管及尾水排放标准
(1)接管执行社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尾水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内,出水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C标准,建设单位主动将本项目尾水排放标准提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B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