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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溧阳市信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要求,指派专职人员具体承办局公开事宜并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促进全局的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微信公众号“溧阳信访”共发布信息105篇。全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件0件。三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积极参加全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够扎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重点信息发布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动性、及时性,围绕信访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公开更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提高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切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信访工作的关切和监督,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