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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1. 领导干部带头学: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交流研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
2. 全员培训系统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线上学法活动,确保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系统化。
3. 结合实际深入学:将法治学习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形式,加深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切实将法治理念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1. 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同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维护了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 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按照规则要求严格落实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合理、过罚相当。加强对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随意执法、滥用职权等问题。
(三)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提升服务效能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不见面审批”和网上审批,实现环评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2.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1.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执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环节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保障了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和能力。
3. 创新执法方式:推行非现场执法,利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 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效能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2. 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环境质量、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1. 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 推进环境纠纷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环境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相关工作措施,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重点企业,深入生产现场,向企业管理人员、一线工人宣传大气、水、挥发性有机物、固废等污染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结合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开展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深入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精准普法宣传。为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我局根据企业需求,量身定制并开展清洁生产专题培训,为探索“绿色生产+经济效益”双赢模式提供了示范样本,树立了政企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新典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规划,与生态环保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多次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党组会,研究解决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等重点问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分管领域开展法治督导,推动法治要求贯穿执法监管、项目审批全过程。
(三) 深化法治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宣在线”“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培训,参训率、考试合格率均达100%,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对法治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局法治队伍中专业法律人才相对不足,部分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学习。
(二)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证据收集不充分、执法裁量权行使不够合理等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对新的执法技术和手段掌握不够熟练,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此外,执法装备配备还不够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宣传内容和方式还不够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导致部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不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 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法治队伍力量,提高法治队伍中专业法律人才的比例。
2.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开展案例分析和模拟执法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
(二)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1. 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加强执法证据收集和管理,规范证据收集、固定、保存和使用等环节,确保执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2. 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效能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1. 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内容的吸引力和传播力。结合实际案例,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业等的合作,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25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