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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南渡镇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838/2026-00006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南政发〔2026〕2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26-01-27 发布日期:2026-01-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南渡镇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南渡镇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南政发〔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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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5〕70号)以及《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溧政发〔2026〕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摸清我镇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镇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农民生活面貌等方面的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渡新篇章奠定信息基础。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与公共服务、农民生活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状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内容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村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将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普查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宣传部门要负责普查宣传动员;财政部门要落实普查经费保障;经济发展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与农户的普查;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协助提供涉农经营主体行政记录;社会事业等部门要协助做好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普查工作。

四、普查的人员和经费

(一)选优配强队伍。各村(社区)要选配政治素质好、熟悉农村情况、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鼓励吸收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加入普查队伍,并认真做好业务培训,为普查工作提供坚实人员保障。

(二)落实经费保障。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迅速组建普查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配强人员,确保本辖区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如实填报普查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对普查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三)把握重点环节。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周密制定计划,扎实做好宣传动员、“两员”培训、清查摸底、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质量验收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把控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

(四)确保数据质量。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流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责任制,加强全过程数据审核检查。积极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技术进行辅助调查和核验,切实防范统计造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五)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应用。积极采用手持电子终端(PDA)、智能手机等设备进行数据采集,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鼓励运用遥感测量、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普查的良好氛围。

附件:南渡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渡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庄 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初冬 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房 健 副镇长

汤 洋 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  

金 科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         

屈 旻 镇党委政法委员

成员:孙春花  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市财政局南渡分局局长

曹 诚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芮震芳 经济发展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李赵斌 残联理事长

马斯奇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主任

居永华 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冯青腾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 琴 政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

黄海峰 南渡水利站站长

朱建刚 南渡派出所所长

蒋京杭 市税务局南渡税务所所长        

陈 娟 市监局南渡分局局长

潘旭刚 市资规局南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房健同志兼任,曹诚、刘秋凤、居永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徐荟博、吕盈知、芮琴芳、芮思乐、董鹏、叶明文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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