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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溧阳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目标,聚焦法治规范体系年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全力推进“535”重点工作,为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推动溧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执法规范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535”重点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升级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新执法办案中心设计和硬件建设;全面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盯嫌疑人工作规范》,扩大速裁、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刑拘直诉等快办机制,建立专业看护队伍、完善集中送押、代寄等服务项目。
二是升级涉案财物中心建设。根据常州市局建设要求,完成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试点应用;案管中心每日开展巡查,督促各办案单位及时移交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推动已判决案件涉案财物的规范处理。通过开发的涉案财物监管模型,综合比对年内各类涉案财物数据16253条;发现未及时移交刑事涉案财物97件并通报办案单位整改,年内涉案物品入库率提升至95.5%;组织开展2023年以来保证金专项审计、涉案财物返还群众专项核查,保证金、暂扣款、涉案物品检查、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积压物品清理等行动;通过公检法数据协同以及模型比对,共清理物证中心涉案财物295件。
三是升级接报案中心(室)建设。接报案中心(室)做到全量接受上门报案、全面管理接报案场所、监管全量警情。对案件类警情开展全流程、全覆盖巡查,尤其对涉娼、赌、毒、伤等重点警情实行标签式监管,及时发现、预警、纠正接报案和立案环节执法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年内,接报案中心(室)全量接受上门报案、全面管理接报案场所、监管全量警情。
(二)规范能力体系,提升执法质效
提高执法能力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今年,我局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一是开展实战能力评价体系建设,将能力提升放在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整体大局中加力推进,全局269人被评定能力等次,占全局警力的33.8%,其中中级58人、初级152人、入门级59人。二是坚持同堂培训,每月对接一个派出所送教上门,每季度组织一次“拆案”分析会,集中开展跨省涉企管辖规定、信访案件办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执法培训,组织法律知识抽考11次,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模考9次,年内全局新录用民警基本级考试通过率100%。三是针对共性、个性问题对症下药、补齐短板,出台涉伤案件办理、家暴警情处置等执法提示7篇,建立法制民警随警作战机制,年内参加大要案件集中抓捕随警作战现场审核、指导办理案件8起,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对信访维稳、敏感舆情、重大案(事)件,实时跟进提供法律支撑。
(三)落地监督体系,杜绝执法问题
在日常监督巡查方面,依托案管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细化人员分工,做到定人定岗,监督内容覆盖全局重点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四个执法要素,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逐利执法等执法顽瘴痼疾问题,通过周通报、月研判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月调度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每个阶段发现的突出执法问题进行总结汇总并通报全局,同时做好问题的整改跟踪,确保监督工作形成闭环。案管中心常态化围绕重点警情和案件进行巡查和无感考评,对日常巡查、专项评查、审核审批等各类执法活动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警情、案件挂单周结和突出问题挂牌整治的工作机制,清仓见底、绝不放过,安排专人负责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由案管中心民警复核,并将整改情况通过周通报和月研判会议进行通报,对其中存在较大执法问题的单位以及多次下发问题后仍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制发督办通知书和任务交办单,要求办案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年内共下发督办通知书10件、任务交办单38件,全年未发生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违法、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情况。
二、2025年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学习。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市局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按照理论学习计划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压实“一岗双责”。定期参与分管部门党支部“三会一课”,以身作则带领党员民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
二是以会促干。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单位法治公安建设情况报告,复盘评析重点案件,研究解决本地本警种法治公安建设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以党委(扩大)会形式,“一把手”主持会议,各警种“一把手”参加,每月听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法治公安建设的汇报,汇总近期突出问题及上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三是压实责任。明确由副市长、局长潘叶锋分管法制,各所队“一把手”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将法制工作与队伍建设一体推进,法制部门负责人按照省厅要求列席局长办公会,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公安工作统一部署。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存在的不足
一是执法监督有偏差。市局构建“1+4+N”执法监督机制,但部分警种开展条线监督工作主动性较差,执法管理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法制部门统筹监督指导能力欠缺,还未真正落实“盯嫌疑人机制”,切实做到“引导侦查、监督侦查、补充侦查”,部分民警在疑难复杂案件上知识储备不够、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执法能力不达标。我局累计113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占民警总数的14.1%,通过率低于全省平均值(14.54%),2025年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线上课堂参训情况不理想,参训率仅15.1%,低于常州平均。部分法制民警专业能力不强,在新型案件办理、与检法对接协商过程中,法律知识掌握不全、办案思路不清,不会办、不敢办情况时有发生,无法掌握案件办理主动权。
三是科技创新手段不足。数据分析与建模能力不足,难以从海量信息中精准识别执法风险;人工智能赋能水平不高,未能有效利用人工智能处理复杂场景,提升执法效能的“智慧引擎”;执法监督模式滞后,仍较多依赖传统方式,利用大数据研判、数据建模、非现场监管等新型监督手段的应用探索不深、覆盖面不广,制约了工作的前瞻性与精准性。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警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完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和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深入推进溧阳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强力推动完善执法监督。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职尽责,落实议事机制、督办执行、责任追究,强化法制部门牵总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机制,实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加强与同级警种、上级法制的衔接、沟通,形成执法管理合力,对发现的执法问题,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形成责任闭环,严格落实“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靶向清仓整治顽瘴痼疾。持续抓好源头规范、突出问题整治、责任追究三道关键环节。健全法制部门“日巡查、周通报、月研判、季整治”监督机制,坚持查、改、治、建一体推进刑事案件久拖不决整改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存量、控增量”;加强对涉伤、涉赌、涉众案件的巡查考评力度,每月确定一个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攻坚整治,以点带面整治顽瘴痼疾。
三是砺剑提能锻造执法精兵。持续深化“三联”建设,对接上级部门,进一步拓展执法办案积分数据模型,全力研究开发“溧警小智”智能体建设,科学展示办案民警办案质态,全力推进执法办案质效;持续抓好中高级法制人才结果运用,落实《常州市公安局新警培育“三年成长计划”实施办法》,以提升全体执法办案民警能力为目标,着眼民警多样化需求,开展分层次、菜单式培训,制作与执法实际相匹配的执法微课程、微视频,将能力提升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长期任务。
四是凝聚整合公检法合力。固化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牵头做好问题收集、汇聚、研究,定期组织召开“大、小三长”会议,统一执法思想和法律适用;依托“侦协办”、刑事速裁法庭、速裁办案团队,畅通诉前审查、会商案件,对适用速裁和简易程序的案件集中收案、批量起诉、批量审判等诉讼环节,建立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快办、刑拘直诉机制,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带动打处质态全面提升。
五是找准症结严抓执法安全。持续抓好执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开展实地检查“回头看”,重点查纠上轮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集中网上检查,抽取现场执法,办案区管理、抓捕、辨认、送押等执法活动,组织警种、派出所交叉评查,定期通报执法安全问题,切实发挥“红脸出汗、排毒治病”作用,持续筑牢执法安全防线,确保有责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