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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溧阳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全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公示行政许可1097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60件,回复各类信访事项1358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持续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责任人与联络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信息发布、审核、协调、回应等流程,确保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2.深化主动公开,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聚焦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服务、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溧阳城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信息。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与宣传。全年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推送信息280余篇,专题专栏1次。
3.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权益。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申请件按时规范办结。全年做好2件依申请公开件的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60(其中简易程序200件)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3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更高要求和社会公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通俗性和传播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运用数据图表、图文动画等新形式开展公开和解读的能力需提升;三是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的互动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进提升: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创新,探索更多元化、可视化的解读方式,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理解度。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提升内容策划和制作水平,增强公开效果。三是健全公众参与和互动回应机制,通过调查征集、在线访谈等方式,更好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四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