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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拟认定部分单位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43512/2026-00072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公告 组配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人社局
产生日期:2026-08-11 发布日期:2026-08-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费正常的缴费秩序,根据《关于联合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欠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号)文件规定,拟将部分单位认定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请名单内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8月11日至8月26日),到管辖税务部门补缴欠费。二、确已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及其他情形的欠费单位,请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关于拟认定部分单位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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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费正常的缴费秩序,根据《关于联合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欠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号)文件规定,拟将部分单位认定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名单内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8月11日至8月26日),到管辖税务部门补缴欠费。

二、确已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及其他情形的欠费单位,请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三、逾期不办理的,认定其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从次月起停止生成其应征社会保险费、封存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

附件: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拟认定名单.xlsx

溧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6年8月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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