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人工智能
信息名称:溧阳市人民政府集体土地转用方案公告 溧集转〔2026〕108号 (本次公告为第1次公告)
索 引 号:MB198040X/2026-0025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公告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产生日期:2026-07-01 发布日期:2026-07-01 废止日期:2026-07-14
内容概述:溧阳市人民政府集体土地转用方案公告 溧集转〔2026〕108号 (本次公告为第1次公告)
溧阳市人民政府集体土地转用方案公告 溧集转〔2026〕108号 (本次公告为第1次公告)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拟订的集体土地转用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或地块号:2025LYXM-24K0110

(二)集体土地拟转用用途: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三)集体土地拟转用范围

本次2025LYXM-24K0110拟转用集体土地位置位于溧阳市戴埠镇黄岗岭村范围内。拟转用位置详见附图。实际集体土地转用位置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四)拟转用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集体土地拟转用戴埠镇黄岗岭村、黄岗岭村高长岭组农民集体约1.2087公顷,最终面积以勘测定界数据为准。

二、补偿方案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为保障农村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合法权益,该项目转用土地用地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参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常政规〔2026〕2号)文件规定执行,溧阳市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1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0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30500元/人;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

(二)青苗补偿费

经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本次“只转不征”不涉及青苗补偿费。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经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本次“只转不征”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四)社会保障安置

参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文件相关规定测算安置人员人数。目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17.8272万元/人。经测算需安置人员30人,其中:16周岁以下0人,16周岁以上30人,安置人员名单后续经通过成员(代表)会议方式产生确认并签订协议,由安置人员自行选择确定补偿方式。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溧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yang.gov.cn/)和拟转用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居民)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4日。

2.对本集体土地转用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截至2026年7月14日)提出。提交地址为:送达至戴埠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李鹏翔;电话:0519-87905068;邮编:213331)。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集体土地转用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拟转用土地位置示意图

拟转用土地位置示意图-溧集转[2026]108号.jpg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