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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决胜之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一年来,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持续深化“法治自然”建设为主线,将依法行政贯穿保护资源、保护发展等各自然资源领域全过程,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发展效能。一是常态维护权力清单,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做好权力事项的日常维护与动态更新,严格依据上级部署,加强实时数据质检,不断完善权责管理体系,确保清单内容准确、完整、规范。二是持续提升“一码”关联覆盖率,强化全链监管。常态化开展土地全生命周期“一码”关联管理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通过补录往年项目用地、工程及规划核实阶段的数据与材料,赋码率得到显著提升。三是优化项目服务机制,助推依法高效审批。为别桥泽胜汽车部件新能源汽车车身零部件生产项目、南渡天星智能模块化装备和自动化制造项目等20个建设项目提供“全链通”服务。通过有效整合市级审批资源与要素保障条件,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效用,促进审批部门与办事窗口深度融合,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全力推动重点产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竣工、早达效。四是提升登记服务效能,智慧转型便民。聚焦智慧政务建设,大力推行“线上办”服务模式。完成登记大厅智能化改造,配备智能自助打证机、智能柜面机等设备,集成打造集自助查询、缴税、办理与打证于一体的智能服务区,并设立专班负责运维。在此基础上,精简传统窗口,全面推广线上“存量房一体化平台”,将服务终端延伸至银行、中介及中心自助大厅,构建多元化线上服务渠道,有效推动业务办理从“线下跑”向“线上办”转变,显著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效率与体验。
(二)健全法治制度体系,筑牢依法治理根基。一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口。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制定2025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后评估计划项目申报表,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溧阳市专项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溧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廊道规划管理规定》等)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并征求意见,严格履行程序后形成文件草案与合法性审查初审意见,确保制度供给质量。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逐件评估,提出保留、修订或废止的明确清理意见。三是强化法律顾问智囊支撑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工作机制,推动其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合同协议审查、复杂行政执法案件指导、普法宣传策划以及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深度履职。借助法律专业从业人员优势,合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与执法规范化程度,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综合治理水平。一是强化队伍根基,提升履职能力。深入贯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求,以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为核心,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专业培训。线下举办《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解读、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与行政争议风险分析等专题讲座;线上组织参加资规大讲堂及新《矿产资源法》《常州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同时,针对性地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法院“行政审判讲堂”,围绕投诉举报、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不动产登记等领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进行深度研学。二是强化巡查执法,凝聚监管合力。坚持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保持执法监管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并联合公安、检察等联席单位,多次开展“清风行动”“清网护鸟”等专项执法。积极推广使用防鸟网替代捕鸟网,引导村民合法护农;在全市重点林区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推进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赔偿,大大缓解了野生动物保护与林农生产生活安全的矛盾。三是强化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与规范化水平为目标,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系统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案卷制作与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以督促执法人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动执法全过程向标准化、精细化迈进,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合法与高效。
(四)自觉强化权力监督,深化政务公开透明。一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高效办理建议提案。严格执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程序,确保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全流程反馈。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政策的重要渠道,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推动办理成果有效转化为提升自然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的实际举措。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全面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法定职责,依托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政务信息。持续完善自然资源领域公开目录与标准,推动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依法规范审查、答复各环节,精准把握公开尺度,不断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从程序与实体两端压缩争议产生空间。坚持将信访工作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严谨规范接待疏导、精准登记、分类处理与依法办理全流程,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注重实质化解,提升处置效能。推行并善用法律顾问制度,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项,组织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与风险研判,有效压降行政争议风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尊重和履行司法裁判与行政复议决定,促进争议实质性解决。
(六)多维开展法治宣教,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聚焦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紧扣年度关键宣传节点,策划实施系列主题宣传活动。4月,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与“爱鸟周”,联合公安部门深入农贸市场、景区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与诚信文化宣传,现场解读法规、发放资料与禁猎公告。6月,以“全国土地日”为契机,启动“知耕知地守红线”主题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法规。9月,积极响应“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信息安全专题宣讲,并辅以海报、宣传册、视频等多种形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10月,组织不动产登记业务骨干深入社区,开展“登记服务进小区”活动,面对面解答继承赠与、线上操作等群众关切问题,并发放办事指南。12月,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设立现场咨询台,重点围绕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林业管理等领域,结合具体案例为群众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手册。此外,在“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以及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也均通过各类线上线下普法载体,同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贯穿执法全程,践行过程普法。将普法宣传深度融入行政执法各环节,推行“执法+释法”工作模式。在案件调查、告知、决定、执行过程中,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及利益相关方说清客观事实、解释法律依据、告知权利义务,推动执法过程成为生动的普法公开课。定期梳理、编制并向上级报送具有典型警示意义的“以案释法”案例,通过具体案例提升普法实效。三是建强多元阵地,拓展载体普法。持续巩固和拓展线上线下普法阵地。线上,充分发挥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定期推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及主题宣传图文视频,增强普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线下,依托江苏天目湖森林生态科普馆等场所,定期推出自然教育课程与沉浸式体验活动,引导公众在“零距离”接触中增强生态保护法治意识,成为法治文化的传播者和自然资源保护的践行者。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重点任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决策。制定并组织落实2025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学习新《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办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以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工作效能。
(三)健全监督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常态化开展作风效能检查,通过跟踪督查、实地查访等方式,对工作纪律、履职效能等进行监督;开展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重要内容,定期报告尊法学法执法守法工作进展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未完全内化,理念转化尚存差距。部分工作中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定式,法治的引领、规范与保障作用未能充分释放。原因在于对法治的深层价值认同不足,将法治视作外部约束而非内生动力,导致在工作推进中主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
(二)队伍专业能力存在短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基层执法队伍在人员力量、专业结构和技术装备方面,与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和更高的专业要求存在差距,同时,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行使等环节的标准化、精细化程度亦有待提升。原因在于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迈向纵深,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和更高的专业要求,适应新形势的系统性执法培训和实践锻炼不足,导致执法效能和专业化水平未能同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形式与实效有待增强。宣传内容多集中于宏观政策和禁止性规定,对审批流程、权利救济途径、典型案例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解读不深、形式不活。原因在于创新不足,未能有效摆脱对公告栏、宣传册等传统渠道的依赖,导致难以精准覆盖目标群体。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理念,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化理论学习与价值认同,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和常修课,引导全体干部从“要我用法治”向“我要用法治”转变。二是严格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前置要求,确保关键程序履行到位。
(二)夯实队伍基础,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培训不留空白,围绕新法新规、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内容,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全覆盖实务轮训。二是加强实战砺练,建立健全复杂案件会商研判机制,促使执法骨干在参与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疑难法律事务中提升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三)优化普法服务,增强治理实效。一是推动场景普法,在政务服务、信访处理、执法检查等业务环节,同步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说明,推行“说理式”工作法。二是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图解等形式解读典型案例,扩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覆盖面。
(四)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反馈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压实执法责任制。二是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司法检察建议,依法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压实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保各项任务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有实效。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