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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溧阳市财政局坚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围绕资金保障、政策扶持、监督管理,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收入稳步提升。2025年全市12个镇(街道)188个村(含涉农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达5.96亿元,经营性收入4.13亿元,村均年经营性收入219.5万元,所有行政村经营性收入突破100万元。
一、强化资金保障,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强化资金统筹,加大财政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十四五”以来,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市县两级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累计投入各级财政资金9441.55万元扶持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94个,覆盖超26.97万农村人口。重点投向茅山老区5个镇经济薄弱村,财政补助资金6495.41万元,占比达68.80%。
二、精准项目扶持,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市级支持政策,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项目立项必要性、技术可行性、风险合规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确保资金精准投向成熟度高、效益显著的项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有序推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紧密围绕农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培育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在产业选择上,以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的农业产业发展格局为目标,鼓励村集体充分挖掘资源,支持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带动当地就业,不断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
三、坚持绩效导向,着力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动态监控资金分解、下达、拨付等关键环节,确保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加强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