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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江苏扬子矿业有限公司颁发常州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在矿业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做了有益探索,为省、市后续常态化开展矿业权登记积累了实践经验。
改革破题——迭代升级矿业权管理模式
溧阳市上黄镇飞家山水泥用石灰岩矿区,矿区面积0.2989平方公里,主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此次发证工作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将矿业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990 号)等法规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登记审查与证书核发工作。对采矿权权属主体、矿区范围、开采规模、权利期限等关键要素依法依规统一登记、依法公示,采矿权由“行政许可管理”向“物权依法确权”转变。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确权登记,清晰界定产权边界,有效激活矿业权资产价值,为企业产权流转、抵押融资、合规经营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协同联动——显著提升资规服务质效
采矿权不动产登记业务专业性强、链条环节多、跨部门衔接要求高。为高效规范推进此项工作,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系统思维、强化协同联动,统筹整合矿业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会商协作、资料共享、闭环办理的工作机制。
在省厅及常州市局统筹指导下,溧阳登记中心积极先行先试,主动对接矿管科室,提前厘清业务流程、细化材料清单,强化前端材料前置核验。顺利办结全流程登记业务,高质量完成常州市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核发工作。
赋能企业——释放更多产权改革发展红利
产权稳则发展稳,确权明则信心足。“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切实稳住了企业发展预期。”江苏扬子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让采矿权物权属性得到法定确认,产权归属更加明晰、资产权益更有保障,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强经营发展底气,为企业绿色开采、提质增效、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规范管控——筑牢资源集约利用坚实基础
推进采矿权统一登记,既是依法保障企业合法产权的重要举措,更是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依托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体系,实现矿业权信息标准化归集、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监管,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动态监管体系,推动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与生态绿色开发协同并进。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此次首证颁发为契机,持续深化矿业权领域改革,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延伸便民服务举措,统筹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优质资源要素保障赋能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