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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保障在园幼儿集中用餐安全,近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县分局对辖区内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严格对照新施行的《规定》要求,重点围绕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随机问询等方式,重点检查了以下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幼儿园是否严格执行园长负责制,是否依法配备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查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运行记录,特别是供餐期间是否真正落实每日检查、每周排查、每月调度。
二是经营行为规范情况。重点核查幼儿园食堂是否自主经营并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委托承包或校外供餐的,检查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明确双方权责并禁止转分包,是否落实“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
三是食品加工过程控制。深入后厨,检查是否存在采购散装糕点等食品;同时,对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食配送保温等情况进行细致核查。
四是风险防控与智慧监管。检查幼儿园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关键环节实时监控与数据对接。鼓励从业人员报告风险隐患,建立内部监督激励机制。
从检查结果来看,辖区内大部分幼儿园能够按照新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下一步,分局将持续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监管力度,切实推动《规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