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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港口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消除码头吊作业安全隐患,近期,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黄分局针对辖区港口门座式起重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守牢港口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检查前期,执法人员梳理辖区码头经营主体、在用起重设备台账,摸清设备年限、检验周期等基础信息,重点覆盖老旧码头、装卸高频港区。采取现场核查与资料查阅相结合模式,实现监管全覆盖、无遗漏。
执法人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逐项开展隐患排查。一是核查设备合规状态,重点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是否有效,仔细查验起重量限制器、防风制动、吊钩防脱装置等关键部件,排查吊臂、主梁变形裂纹、防雷防风设施损坏等问题,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二是查验企业内部管理,核对安全管理制度、日常维保、隐患排查台账,抽查起重司机、现场指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核查安全培训、警示教育落实记录。三是抽查应急保障能力,查看坠物、设备倾覆应急预案及救援物资,询问大风、汛期等恶劣天气管控举措。
本次共检查码头经营单位4家,码头吊9台,排查各类安全隐患7项。对警示标识缺失、台账填写不规范等轻微问题,现场督促立即整改;针对安全附件失灵等隐患,当场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隐患台账,实行复查销号闭环管理。检查期间同步开展普法,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宣讲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主动自查,杜绝超载、违规吊装等危险操作。
下一步,上黄分局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码头吊特种设备动态清单,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拒不整改、隐患反复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置,持续夯实特种设备安全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