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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25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民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热镀锌加工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一阶段1、3号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51号
2019.11.25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积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52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一洲轧辊有限公司热处理加工改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