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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15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欧嘉洛克家具加工厂板式家具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45号
2019.11.15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志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饲料机械、汽车零部件热处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46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青山农牧机械有限公司农牧、饲料、粮食机械制造项目(一阶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47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天合饲料机械有限公司农牧、饲料、粮食机械及配件生产搬迁及技改项目(一阶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48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京宜热纵联节能科技溧阳有限公司板式换热器生产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49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激光焊接自动化设备一期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