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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0月29日我局对10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
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康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热食品加工配送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03号
2019.10.29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格林机械有限公司风机、除尘器、运输机械制造,机械配件加工项目(部分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04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辉煌气体有限公司空气分离及储罐新建制造项目(一阶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05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三共精粉有限公司建设年产方解石粉等1.5万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06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乾运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液压件制造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07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威克尔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饲料机粮食机械设备制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08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广信东腾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09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南山竹海轧钢有限公司轧钢恢复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10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自备码头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11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天乐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部分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