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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9年9月1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戴埠水厂
取水口及浑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
溧阳市天目湖镇
1.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进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2.废气:建筑工程工地应封闭施工、洒水抑尘、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围挡、施工道路硬化、建筑工地车辆冲洗,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使用合格的施工与运输车辆;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
3.噪声:根据施工进度,合理的安排施工任务,尽可能的错开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输,防止夜间噪声扰民,尽量避免各种施工机械同时施工,降低噪声的排放源强。
4.固废:工程弃土和建筑垃圾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堆放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