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公共监管 >>原生态环境历史信息 >>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1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光明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59号
2019.7.16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亿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机械、化工设备、搪玻璃设备、碳钢及不锈钢容器、换热器制造、金属结构件、防腐设备制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