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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溧阳市环保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编织袋、塑料袋制造,印刷品印刷项目
溧阳市南渡镇永安路185号
溧阳市南渡金山塑包厂
青山绿水(苏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编织袋、塑料袋制造及印刷等业务。2005年4月委托常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5年4月6日获得了溧阳市环保局的批复。
厂区建有1座10㎡的危废仓库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危废贮存场所地面均采取了防腐防渗处理,危废仓库内设置渗漏液收集沟;车间内建有一般固废仓库用于暂存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