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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5月22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新丰收机械有限公司饲料机械制造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52号
2019.6.2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南渡金山塑包厂编织袋、塑料袋制造,印刷品印刷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53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普立森聚氨酯制品有限公司新建聚氨酯皮带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54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溧城豪门木业加工厂建设木材加工、家具制作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55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汽车新能源电池研发及产业化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56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鼓风机厂鼓风机及其配件制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57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塑胶电线电缆厂电线、电缆生产线技改及环保设施提升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