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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5月17日我局对9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5月17日-2019年5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爱嘉木业有限公司木质家具制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43号
2019.5.17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淮阳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密胺餐具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44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山湖实业有限公司汽车装饰材料分公司发动机机舱盖隔热垫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45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弘溧新材料有限公司精密制管及轻钢龙骨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46号
2019.5.16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顶锐生物质设备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设备及机械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47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天目先导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48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冠宇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喷塑、喷漆喷涂生产改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49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永恒热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机械产品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50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天目印刷有限公司迁建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等印刷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