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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23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溧阳市环保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钢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2.5兆瓦级以上风力发电关键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5号
2019.1.2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钢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起重设备及钢结构迁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6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丰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新建组装配电柜、电器修理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7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恒祥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机械配件加工制造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8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昌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仓储设备制造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