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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1月9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溧阳市环保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市环保局关于江苏省奥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糊精系列产品生产扩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8]44号
2018.11.5
市环保局关于溧阳市溧城振国机械厂机械配件加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8]45号
市环保局关于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三代核电站用电缆及材料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产业化阶段性)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8]46号
市环保局关于江苏迅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压超高压铝合金铸造壳体扩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8]47号
2018.11.9
市环保局关于溧阳市宏燕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17-619519固废(含铜污泥/含铜炉渣)预处理工艺改造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