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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9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溧阳市环保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市环保局关于溧阳索尔维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稀土催化剂材料CATY3技改项目(一期500吨)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溧环验[2018]6号
2018.7.9
市环保局关于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新建溧阳市生活垃圾大型转运中心项目(部分验收)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溧环验[2018]7号
市环保局关于溧阳市金泰锻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械锻件及2000套配件加工制造新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溧环验[2018]8号
市环保局关于江苏博达服饰有限公司扩建浆纱生产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溧环验[2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