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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3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7888213,87209926
传 真:0519-87888200
通讯地址: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南大街290号)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育才南路8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鲁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5万m³沥青混合料搅拌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63号
2020.1.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日进农牧装备有限公司新建智能农业设备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64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荣盛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废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65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月泉电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一期年产1.2亿㎡锂离子电池隔膜阶段性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66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塑复合膜项目(一阶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67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伟丰设备有限公司生物质制粒机及饲料机械成套设备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意见的函
常环溧验[2019]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