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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提醒告知茶叶产品生产企业尽快申领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8
发布日期:
2007-03-1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国家已对茶叶产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QS)市场准入制度,所有茶叶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生产、销售。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18家茶叶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家已通过现场审核,2家已申报,另有13家茶叶生产企业也在积极筹备申报过程中。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是国家强制性制度。国家质检总局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七十九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茶叶产品自2007年1月1日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凡是有固定厂房(场所)、加工设备和设施,按照一定工艺流程,加工、制作、分装用于销售的茶叶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都必须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否则按国家质检总局79号令的规定严肃查处。 希有关茶叶产品生产加工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申领生产许可证,尽快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并请有关镇(区)加强督促。有关生产许可证申领事宜,可直接向常州质监局监督处提出申请,联系人:王富昶;联系电话:6657717;也可与溧阳质监局监督科联系,联系人:吴国荣、孙璐;联系电话:7275705 ..
关于提醒告知茶叶产品生产企业尽快申领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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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国家已对茶叶产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QS)市场准入制度,所有茶叶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生产、销售。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18家茶叶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家已通过现场审核,2家已申报,另有13家茶叶生产企业也在积极筹备申报过程中。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是国家强制性制度。国家质检总局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七十九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茶叶产品自2007年1月1日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凡是有固定厂房(场所)、加工设备和设施,按照一定工艺流程,加工、制作、分装用于销售的茶叶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都必须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否则按国家质检总局79号令的规定严肃查处。
希有关茶叶产品生产加工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申领生产许可证,尽快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并请有关镇(区)加强督促。有关生产许可证申领事宜,可直接向常州质监局监督处提出申请,联系人:王富昶;联系电话:6657717;也可与溧阳质监局监督科联系,联系人:吴国荣、孙璐;联系电话:7275705、7275712。
附表:
溧阳市茶叶获证企业及申报情况名单
二〇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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