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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98/2011-0005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国土资发[2011]227号 发布机构:市国土局
产生日期:2011-11-17 发布日期:2011-1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确保我市通过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成立城市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和督查方式,职责到人。
关于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溧国土资发[2011]227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国土资发[2011]227号           签发:王富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11月24日-25日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溧阳市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以及城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对照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划分,决定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我局城市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富康
  副组长:林菊芬
  成  员:张苏明   汤惠琴   潘振智   王  评   江  乔
      余云富   梅泽峰   周胜昔   陈爱清   王国庆
          陈道凯   王  军   蒋云生   王勤松   黄  俊
          张春强   黄剑旭   周毅庚   苏  静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网格单元管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具体管理标准和责任区域划分见附件),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反映区域内的卫生状况,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二、督查方式
  11月16日-25日期间,每日督查一次,时间自行确定。督查人员对发现的卫生问题要及时与所在管理单位(居委会、物业公司、工商所等)联系,迅速反应存在的问题。
具体分配名单如下:
  11月16日     林菊芬    苏  静
  11月17日     张苏明    王  评
  11月18日     潘振智    余云富
  11月19日     汤惠琴    江  乔
  11月20日     梅泽峰    周胜昔
  11月21日     王国庆    陈道凯
  11月22日     陈爱清    王  军
  11月23日     蒋云生    王勤松
  11月24日     黄  俊    张春强
  11月25日     黄剑旭    周毅庚
  三、工作要求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这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带领工作人员深入责任区域督查卫生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责任范围内的卫生问题,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密切协作,确保不因我局管理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卫生状况影响到全市文明城市复查。
 
附:溧阳市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附件.doc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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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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