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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卫生系统创建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43555/2012-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发〔2012〕12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12-02-07
发布日期:
2012-02-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创建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关于表彰卫生系统创建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溧卫发〔201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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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卫发〔2012〕12号
各镇(区)卫生院、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11年,我市卫生系统各单位全面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创建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市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创建任务,为我市荣获“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市”称号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弘扬先进,表彰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戴埠镇卫生院等10个单位为创建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市先进集体,授予余庆锁等20名同志为创建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市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率先垂范,为树立文明行业形象作出更大贡献。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求实创新,开拓进取,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争创一流业绩,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卫生行业争光。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溧卫发【2012】1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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