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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年终考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6-0009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2016〕19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6-11-14 发布日期:2016-1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年终考评的通知
溧安〔2016〕19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年初,市政府与各镇(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签订了《溧阳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考评组,对各镇(区)、市有关部门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市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

二、考评对象

(一)11个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年初与市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农林局等18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时间安排

年终考评在各镇(区)、市有关部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自查总结时间截至11月18日,考核指标和统计数据考评组按年底统计数为准。对各镇(区)、市有关部门考评时间为11月21日至23日(附件1)

四、考评内容

对镇(区)的考核依据《溧阳市2016年镇(区)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溧委发〔2016〕18号)进行;对部门的考评依据《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开展(附件2)。

五、考评方式

镇(区)考评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企业现场等形式进行。部门考核按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六、考评计分

对各镇(区)、市有关部门年终考评当场不打分。对各镇(区)考评结合日常抽查考评得分进行年度综合评分。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镇(区)、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工作,明确1名分管领导组织好准备工作。

(二)考评时,由考评组从所在镇(区)企业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进行检查。

(三)请各镇(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接通知后,认真收集整理各类台账资料;全面总结本镇(区)、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和本镇(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材料一并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潘钰杰;电话:0519-87037603;

邮箱:liyangajj@163.com   

 

    附件:1、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日程表

          2、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实施细则(部门)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1: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日程表.doc

附件2: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实施细则(部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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