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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16年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目标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686/2016-0002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市监〔2016〕21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生日期:2016-03-29 发布日期:2016-03-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16年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目标任务》的通知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16年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目标任务》的通知
溧市监〔201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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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确保完成常州市政府对溧阳市政府的食品药品考核目标任务:2016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应达到700例,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应达到30%,不良反应报告及时上报率达9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应达到500例,其中严重的报告比例应达到4%。为此,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监测制度和激励机制,配备满足监测需要的人员、设施和资金。
    二要充分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和推进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各单位的考核目标中,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确保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三要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监测报告质量,做到一般病例30日内报告,新的、严重的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24小时内报告,最大程度地减少漏报、误报、迟报、集中上报等现象,并坚决杜绝虚假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促进报告质量持续提高。

 

    附件:2016年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目标任务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9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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