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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钢铁企业: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各级政府加大了钢铁行业节能降耗专项检查的力度,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6﹞386号)和相关产业政策(摘要)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对照文件精神和产业政策,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企业管理,避免出现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工艺、装备和产品,避免出现超出“能耗限额标准”的产品。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6﹞386号)
2.《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钢铁部分)
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5日
《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钢铁部分)》.docx
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6]38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