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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市政府节能减排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级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支持鼓励用能单位大力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根据《溧阳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2016年溧阳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节能改造项目。化工、纺织(印染)、电力、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能单位实施的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行业工艺节能改造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 (二)循环经济项目。以“三废”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产业链延伸项目,清洁生产中高费改造项目,资源减量化、机电等废旧产品再制造和废弃物再生资源产业化项目,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 (三)节能服务及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1.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由本地区节能服务公司在本地区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能源审计。重点支持列入2016年能源审计工作计划内项目。 3.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支持列入2016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内项目。 4.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认证或评价的项目。 (四)配电变压器提升项目。 重点支持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或节能服务公司淘汰原有使用的老旧S9(1997年前投运)及以下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或运行时间不到20年,但运行经济性差的S9系列及S9以上、S13以下配电变压器更换高效配电变压器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节能改造主体生产装置投产1年以上且不以扩大产能为目的,项目节能量不低于200吨标准煤,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循环经济项目: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资源节约与减排效果明显(比项目实施前下降10%以上)。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其中节能产业化项目社会节能量或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量不少于2000吨。 申报项目必须是2016年9月底前已竣工的项目,或至申报截止日前仍在建,但已完成主体工程、主要设备已到位,完成投资60%以上,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有完备的审批手续。项目购置技术与设备的发票截止期为2016年10月15日。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要素,项目未获国家或省专项扶持资金。申报项目必须于2016年9月底前实施完成并已进行效益分享, 由节能服务公司申报。 (三)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项目。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于2016年5月1日前通过认证或评价,已获得江苏省经信委确认通过。 (四)配电变压器淘汰提升项目。在2016年1月1日至9月30日(以发票日期为准)期间更新原有配电变压器,并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目录(可至国家发改委网站查询)内的一级、二级能效变压器或达到《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额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13)规定的能效2级及以上高效配电变压器。节能服务公司申报的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项目须针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补助标准参照常州市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补贴标准。 已获得溧阳市级以上(含溧阳市)财政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第三和第四款项目除外)。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溧阳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产品、生产工艺、生产规模、能源等资源消耗等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项目节能减排效果、投资和经济效益分析; (3) 经信或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4) 购置技术设备清单(附件2),技术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 项目需要具有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6) 项目竣工验收审核材料或镇区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证明; (7)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5)。 2、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节能技术、近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等; (2) 溧阳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表(附件3); (3) 项目合同、节能效益分成证明及服务对象提供的项目实施情况及运行效果的证明材料; (4)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5)。 3、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需提以下材料: (1) 能源管理体系文件; (2)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有关认证发票(5万元以上)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4、配电变压器淘汰提升项目,需提以下材料: (1) 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专项资金补贴申报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补贴时提供); (4) 新购配电变压器购货发票复印件; (5) 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可证明所购配电变压器符合GB20052-2013中能效等级二级以上的报告或证书(如所购配电变压器列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则不需提供此证明); (6) 新购配电变压器清晰可辨的铭牌和整体照片各一张; (7) 新购配电变压器试验报告复印件(如已安装); (8) 旧配电变压器回收证明。 5、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格、申请报告、附件材料的顺序胶装合订成册,书脊要求标注申报企业名称。申报材料用蓝色封皮,所有提交的材料要求正反面打印/复印。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6、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节能量2000吨以上的项目必须由节能评估机构出具的节能(服务)项目节能量审核报告。申报材料须经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通知与附件表格可在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告”或“节能与综合利用”栏目下载。 2.请申报单位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共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上报市经信局。联系人:市经信局 史 骏 87286039 Lyzyzhk@163.com 市财政局 孙春花 87223545 附件1:溧阳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溧阳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清单附件3:溧阳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表附件4:溧阳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溧阳市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专项资金补贴申报表附件6:溧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7: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项目申报材料参照格式
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9日
附件1-6项目申报表格.xls
附件7项目申报材料参照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