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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职业资格督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常人社发〔2016〕199号文件要求,请于10月15日前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权限,对涉及到的已公布取消第五、六批职业资格进行自查,深入分析职业资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涉及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向溧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科报送统计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邱建新,87269609
电子信箱:582230493@qq.com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
(溧人社发[2016]8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