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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监理、施工、预拌砼(砂浆)等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有关要求,促进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可控、安全生产稳定、文明施工规范,依据《关于开展常州市2015年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排查的通知(常建〔2015〕307号) 》等文件的要求,今年12月14日至21日我委组织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检查工作组对全市102项(总建筑面积452.3万平方米)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三包一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和扬尘防控。这次综合大检查过程中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3份。
从检查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建筑市场行为不断规范,被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比较重视,能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大多数在建工程的建筑市场行为意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市场行为和现场管理逐步趋于规范。具体表现在:
(一)建筑市场行为逐步规范。被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都比较重视,大部分施工企业能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绝大多数在建工程的建筑市场行为意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较齐全。施工合同基本能到建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市场行为和现场管理逐趋规范。
(二)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绝大多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在建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本次检查发现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能贯彻落实各项法规规章。建设单位能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好相关建设程序手续,在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审批程序、贯彻《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方面基本执行到位。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能严格按经审查通过的图纸设计内容施工,住宅通病防治、建筑节能等方面施工质量上升,工程观感质量提升,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呈下降趋势。
(三)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参建各方主体普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意识明显增强。施工企业能制订施工扬尘防控方案,并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建设单位的组织协调下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例如晟唐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晶海园工程项目加强工地围挡管理、工地车辆出入管理、定期洒水清扫、易产生粉尘的施工采用湿作业法等手段,有效的抑制了建筑扬尘。另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都能够编制审核审批到位。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管理中,使用、安装、监理等单位能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等程序符合规定,对机械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基本落实到位,多数现场无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并且施工企业能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创建绿色施工工程意识明显增强,影响力不断扩大。
(四)清欠问题有所好转。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建设单位重视工程款支付工作,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大部分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管理比较重视,项目部均能按要求张贴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和投诉须知牌。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以及三本台账使用情况较好。
(五)监理工作做到科学公正。监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大部分在建项目都能按国家规定要求实行工程监理,均能组建监理机构,开展工程监理工作,监理费收费稳定提高,被查项目监理资料基本齐全。
(六)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情况稳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试验室正常运转,原材料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良好。对照《常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专项整治标准》,全市所有预拌砼(砂浆)企业积极进行环保改造,目前,已有18家基本完成封闭改造。
(七)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开展顺利。以开展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的遏制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有效整治工程质量通病,使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市场方面。
1、是个别项目的建设基本程序审批时序倒置,相应法定手续工程名称和规模前后不一致。
2、部分建设单位存在先建后补、边建边办、重大设计变更不及时审图或审图滞后的违规现象。
3、部分项目部项目经理、“五大员”不能到岗履职。
(二)施工队伍管理方面。
1、部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普遍不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要求,中标通知书上的管理人员不能到岗履责,尤其是外地施工企业,涉嫌挂靠行为。
2、劳务管理仍不规范。大部分工地没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文件要求实施劳务分包,而普遍以个人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协议。
3、三本台账、计酬手册、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使用不规范,存在敷衍现象。
4、少数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劳务班组的考勤、工资发放管理不规范,基本处于“包而不管”的状态。有些工地仍由“小包工头”代领代发本班组农民工工资。
5、部分专业承包单位未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配足管理人员,专业分包合同未备案。
(三)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1、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部分工程无节能施工方案或内容不齐全。
2、见证取样检测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砖、保温材料等原材料有先使用,后复试现象。
3、部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资料上质量员、项目经理、总监代签字现象。工程资料内容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
4、一些工地同条件试块不按规范要求放置在施工现场。
5、在建工程门窗洞口预制小构件缺失。
6、少数超30CM墙体洞口未按要求设置过梁。
7、少数墙体拉结筋未按规范设置。
本次检查过程中对砼强度、现浇板厚度进行抽查。砼强度抽测32组,合格32组,合格率达100%,现浇板厚度抽测31组,合格率100%。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1、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形同虚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有安全员兼职现象,安全管理缺位无序。个别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无审批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
2、安全防护方面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模板支撑搭设不按方案实施,塔吊回转半径内搅拌机防护棚搭设简陋等诸多事故隐患仍未彻底根治。存在临时用电电箱未按规范设置,未形成规范的接零保护系统等诸多事故隐患。
3、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主干道未硬化、未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未做到工完料清,未按规定合理设置警示标牌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4、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忽视设备交接管理。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存在搭设无方案、验收无资料、使用管理松懈的现象。
(五)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方面。
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普遍不符合苏建建管[2014]201号文件要求,大部分外地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没与监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提供社保证明。
2、部分总监、监理员不能到岗履职,少数监理企业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多个项目上互为兼职,普遍缺专业监理工程师。个别工地监理人员无证上岗。
3、监理规划、细则针对性不强,存在明显照搬照抄的情况。
4、总监对施工企业资质、专业承包单位资质、项目部“五大员”资格及上岗情况审查不严。
5、部分建设、施工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部分监理不履职。
6、少数工地监理人员无变更手续,现场监理人员超越执业资格签署意见。
(六)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方面
搅拌楼原材料计量误差超过标准规定及搅拌楼称量设备自校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部分企业的试验室不能作为核心部门对搅拌楼生产进行有效控制,不能以配合比通知单或调整通知单形式对搅拌楼发送生产指令,影响混凝土质量控制。
三、处理意见
(一)对基本建设程序齐全、市场行为规范、现场管理有序、质量安全措施到位的10项工程(附件2)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市场行为不规范、质量安全意识差的2项工程(附件3)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综合情况较好的2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单位,2名项目经理,2名总监理工程师(附件4)给予单项表扬。
上述被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以上被批评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施工、监理单位全年累计有三个及三个以上项目被通报批评的,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被批评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所涉及的项目在建期间限制承接第二个任务,竣工后,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
四、下一步措施
(一)高度重视存在问题,严格督查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出的(停工)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各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制定措施,抓紧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回复单报送各有关职能部门。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公司。拒不整改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且不予办理竣工备案。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部门联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和新开工项目现场踏勘工作,加强对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指导,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市场秩序。
(三)突出重点,做好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重点,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并做好统筹协调,将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与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创建工作、“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严管重罚”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实现治理行动目标。
附件:
1.2015年溧阳市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项目得分情况汇总表
2.2015年溧阳市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表扬项目名单
3.2015年溧阳市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批评项目名单
4.2015年溧阳市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溧建(2016)7号附件.doc